清远市连南农村宅基地政策,清远市连南农村宅基地政策文件

由:admin 发布于:2024-04-06 分类:三生目录 阅读:22 评论:0

广东省宅基地管理办法细则

另外,每个地区的规定可能有些许差别,所以农民朋友在建房的之前最好先去相关负责部门询问清楚要求规定。

法律主观:《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 农村宅基地 管理制度。

广东宅基地的面积标准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平原地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

广东省规定的农村宅基地面积为: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八十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一百二十平方米以下;山区一百五十平方米以下。

每户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平原地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住宅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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