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监管平台,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解读

由:admin 发布于:2024-07-08 分类:三生目录 阅读:5 评论:0

重大危险源安装视频监控的意义及安装要求

1、因此,对其实施有效实时视频监控无疑是预防事故和减少损失的治本举措。整个远程监管系统可分为三个部分:前端视频采集、网络传输处理、远程监管单位。前端视频采集由网络摄像机组成;网络传输部分由运营商宽带网络组成、远程监管单位由市、各区县安全监管单位组成。

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今年要着力整合,扩充现有平台功能。监督执法人员除及时核查施工主体、监理主体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及相关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情况外,应将项目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重大危险源识别和监控情况录入平台。

3、罐区、装卸站、车辆进出口、全景、重要仪表和阀门等。

4、视频监控应用系统概述 “电子眼”分别安装在工地大门口、人员进出场刷卡门口、工地最高点、材料储备区、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面等关键位置。

5、为了对工地实施有效监管,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在数字信息化系统的远程视频监控子系统建设中,需要在工地上安装“电子眼”。这些电子眼可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等情况进行有效监控。

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监控预警参数包括罐内介质的液位、温度、压力等工艺参数,罐区内可燃/有毒气体的浓度、明火以及气象参数和音视频信号等。通风是控制作业场所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最有效的措施。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产生的直接背景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控是安全管理所采取的一项重要的管理手段。对重大危险全方位的监控,做到早发现问题和预防事故的发生。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如果在装卸货物时发生意外,如着火、泄漏等,现场装卸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公司上级部门和安环部报告,并立即组织现场人员灭火同时采取防护措施,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督管理体系,建立重大危险源宏观监控信息网络,实施重大危险源的宏观监控与管理,最终建立和健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和监控手段。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职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重大危险源包括哪些?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深基坑工程:主要隐患为土方坍塌,可能导致施工现场安全事故。 模轮运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主要隐患为模板坍塌,可能引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主要隐患包括高处坠落和机械伤害,需严格规范操作程序。

七)高度大于6m(含6m),或者高度虽不足6m但地质条件复杂的高大边坡;(八)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九)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工程;(十)大型起重吊装工程;(十一)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

措施是: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当采取的紧急措施。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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